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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野猪 (1 / 4)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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