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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八章 欢喜冤家 (1 / 4)

墨龙拿来了监控视频的拷贝,客栈的所有监控探头都是高清的,还带录音的那种,所以今天发生在客栈门口的这件事全都被清清楚楚的记录了下来。

当然,光有监控记录还不够,人证也必须要有。

于是刘墨昂以及那三个小伙子作为今天这件事的当事人之一,也被请进了中宁乡派出所。不过跟着前来的还有一大帮嫌不热闹的自驾游游客。

他们是义务来当人证的。

这么好玩又刺激的事情怎么能少得了这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们?

乡卫生院的医生先是给景然看了看,给出的结论是她脸上的伤看着挺吓人的,但实际上并不算太严重,只是皮下出血造成的肿胀,另外还有两枚牙齿松动了,但是其他器官有实质性的损坏。

也就是说,这种伤只能构成轻微伤。

因为有人证以及监控记录的存在,高瘦黑人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微伤罪名是定下了,那个健壮的黑人男子则是一个寻衅滋事罪。

但这肯定是不够的,景然一口咬定这个高瘦黑人就是骗财骗色的骗子。

诈骗可是重罪,一旦认定这家伙真是诈骗的话,一百二十多万的诈骗金额绝对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只要能有确凿的证据,等待这个高瘦黑人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可这种证据并不好查证。

不过在验证这两个老黑身份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俩家伙竟然是来自于非洲的喀麦隆,他俩是以商人的身份来到中国的……

他俩的护照并没有过期,所以这方面没问题。可在那个高瘦黑人的钱包里,王朝阳发现了一个身份证,身份证的照片是他的没错,但身份证上的姓名却是“凯文.布朗”/“吴凯”,国籍却是“加拿大”。这张身份证上的资料和他的护照严重不符。

这显然是一个假身份证,而且经过验证,这确实也是一个假身份证。

很显然,这个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景然说的那个骗财骗色的骗子是符合的,也就是说,这个老黑确实就是那个曾经骗过景然的骗子。

可光有这些还不行,就算是给这家伙加上一个“伪造变造身份证罪”的罪名,也不足以让这家伙获得更大的量刑。

最终破案的关键在一张银行卡上。

这张银行卡和那张假身份证都是在那个高瘦黑人的钱包中发现的,银行卡的卡号与景然提供的曾经用手机银行转账的那个银行卡卡号是一致的。

而且景然的手机银行有直接的转账记录,转出的那一百二十多万块钱就是转进了这张银行卡的!

这下这个老黑算是彻底没跑了!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伪造变造身份证罪,再加上一个诈骗一百二十万的罪名,足够这家伙吃上最少十年的牢饭!如果景然够狠的话,在羊场找一个足够好的律师,就是给这个老黑定一个无期的徒刑都不见得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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