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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喜欢的人太优秀了,想要成功,对她这追求者的软硬件要求就更高。

沈钟情不敢说她在于乐尧那里能有多特殊,但于乐尧在她这里绝对是最特殊的。所以当她回过神来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这么做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而是她再一次认识到了这种名叫喜欢的感情的魔力。

她有很强的占有欲,只针对喜欢的事物,她一直都知道。原来是喜欢的东西,现在是喜欢的人。所以现在她喜欢的人被莺莺燕燕包围了,她那霸道的占有欲作祟,害得她直接走过去拉着那人的手撒娇,第一次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

“尧哥哥,我脚疼。”这个技能还是从小时候带过她一段时间的那个漂亮阿姨那里学来的,漂亮阿姨会用这招对付她爸,但她爸一次也没正眼瞧过。后来这个技能得到提升,是在此后的十几年时光中,只是空在脑子里存在和演练一次没拿出来实施过。

不过沈钟情觉得自己这个技能应该是完美get到了,她拿憋着泪的眼偷偷去看周围的女生的表情,无一不是难看的。再看于乐尧,他一脸高深莫测看不明在想什么,只是那一双深邃的眸子印着她的小脸,让她觉得有种被看穿了的心虚。

于乐尧看着小姑娘不太精湛的演技,眸底闪过一丝戏谑,扶过她搭在自己小臂上的手,柔声,“走吧。”

于是在一众幽怨的目光中,沈钟情把半边身子的力都压在了于乐尧身上,被他搀扶着一瘸一拐地离去,倒还像扭着脚那么回事儿。内心雀跃偏偏脸上还得继续装作可怜,果然白莲花这个职业是需要水准的。

离开了那群小迷妹视线之后,她立马生龙活虎了起来,怎么说呢,总不可能在于乐尧面前一直装瘸吧,她可得好好享受一下她煞费苦心才换来的二人时光。

于乐尧问:“脚好了?”语气揶揄,是一点儿也没有担心的成分在里面。

被看穿了她倒不是很尴尬,背上亮粉色的书包在这山林间是独一处的色彩,兴致高昂地东瞅瞅西看看,“有尧哥哥在都好全啦。”反正是打定主意不要脸了,就看谁拼得过谁。

是因为周围都是绿色所以衬得粉色更加显眼吗,于乐尧眯了眯眼,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他这眼里只看得见那抹粉色。像是杂糅了世间所有才汇出来的,那么独特。

“尧哥哥,我们来合影吧。”她在前他在后,小姑娘背着光,身后是一片苍翠,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甜甜的叫他。

他觉得,她整个人都是粉红色的甜的,连带着空气中都透着一股子甜味儿,像个妖精。在此刻,特别明显。

要不然怎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他连一丝想要拒绝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好。”于乐尧亦回以一笑,不再是清浅的一闪而逝,而是半弯着嘴角,掺杂着温柔与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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