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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章 谁是被告(2) (1 / 4)

不知李老大真为没能给他老父亲送终尽孝而愧疚,还是利用这件事故意找麻烦,只不过无论哪种情况,他的愿望都难以实现。

李老大话音刚落,没等主审法官说话,赵律师马上接了过来,“从逻辑上讲,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前面的人证物证已经清楚地表明,你们在老年服务中心留下的唯一联系方式,是你们兄弟的电话号码,而你们兄弟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的委托人多次试图跟他联系,都打不通他的电话,他也当庭承认因为与外界的私人纠纷,很长时间都不敢开手机,难道这样的因果关系还不够清楚吗?”

“电话联系不上,是否可以采取其他办法?老年服务中心又是怎么做的?”李老大仍不放弃。

“在电话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当然采取了其他办法,他们尽了全力!”

“赵律师,你说说老年服务中心采取了何种办法跟老人的家属联系,他们尽了怎样的努力?”主审法官道。

“因为电话一直打不通,老年服务中心根据联系人留在协议上的家庭住址,虽然找到了门牌号,但无论怎样动作,屋里没有任何回应,他们向同一楼门的左邻右舍打听,邻居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联系人了。尽管如此,我的委托人还做了最后的努力,他们让老人回忆在外地的两个儿女的联系方式,老人说了几个号码,但没有一个能打通。这是我们从电信部门查到的通讯记录,请法官过目。”说完,赵律师将另一份物证材料交给主审法官。

“老二,你果然没在家里居住吗?老年服务中心的人为啥找不到你?”李老大似乎不太相信这是真的。

赵律师补充道:“按老年服务中心的入驻协议要求,养员家属改换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后,要主动告知服务中心,但很遗憾,我的委托人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面对大哥的逼问,李老二显然有些反感:“有些事非得在这里说吗?过后有的是时间向你们解释!”

主审法官却不这么认为,他再次强调:“只要跟案情有关,即使涉及到你的**,也要当庭说清楚,否则就是隐藏证据,我希望大家尊重法庭,遵纪守法。另外,经过查证,物证显示的通话时间跟老人病情加重的时间吻合,这份证据可以采信。”

“老二,你可不要隐瞒什么呀!有事情就说出来吧。”李家大姐不希望自己的兄弟引火烧身。

李家老二把心一横,“嗨,还不是跟社会上那些狐朋狗友的恩怨,他们四处找我,被逼无奈,那段时间我只好东躲西藏,很长时间不敢在家居住,所以,邻居们半年多也没见到我。”

“难怪!当你们的老父亲病重时,我的委托人上门找你,却不见踪影,但是,他们坚持履行协议,尽职尽责,没有耽误你们老父亲的救治,这一点无可指责。至于你们姊妹三人没能在老父亲弥留之际尽到孝心,跟我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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