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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1 / 4)

面包车在路上一直颠簸着,走的应该不是公路。

具体往哪里去,赵鑫磊根本闹不清楚。

到了这一步,他也就不在乎了。

这辈子,该做的恶差不多都做过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了,他已经不怕死了。只是,他得保住老婆孩子,他得留个后,证明他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老婆是他还是个不出名的小痞子的时候,有一次到市一中去玩,看上的。那时候她恰巧坐在一间教室靠窗子的地方,恰巧被他看见了。

他迷上了这个那时候还在上高三,不满十八岁的小姑娘。

他追的她无处躲藏,连学都不敢上,最终还是没躲过他的魔爪,被他据为己有。

老婆品学兼优,是可以考上大学的料。结果却不得不放弃了一切,早早给他当了老婆。

为这个,岳父母家到现在也不认他这个女婿,连闺女都不认了。

最关键的是,他强行占有老婆的时候,老婆是真的黄花大闺女。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体验过的女儿身,其余都是残花败柳。

有时候突然良心发现,他也会觉得,这辈子挺对不起老婆的。所以,他这辈子唯一心疼的,也只有他老婆,连父母都不如老婆重要。

他爹对他唯一的教育方式,就是打,狠狠地打。

第一次偷人家东西,是在他十四岁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住的,还是厂里宿舍的平房。他偷了邻居家男人的皮鞋,拿去换钱了。

事情败露以后,他爹用皮绳把他吊在房梁上,皮带都抽断了。

再后来,他因为在公交车上偷盗,被拘留了十五天,学校把他给开除了。

那一次,他爹把他用麻绳捆结实了,拿烧红的捅条烫他的大腿。

撕心裂肺的痛啊,痛里带着冒气的蓝烟和焦糊味。

这些挨打的痛处,并没有改变他什么。他从里面唯一学到的经验,就是要有强壮的身体。他爹比他强壮,他打不过他爹,所以要挨他爹的修理。

后来,他渐渐强壮,他爹渐渐老去,打他不过了,他无论做什么,他爹都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个切身体会,也再次证明了他的经验的正确性。

这世界,想得到什么,就得比别人强,比别人狠。只有这样,别人才不敢和他抢,他想要的东西,才会属于他。

老婆就是这么抢来的。

同样,人家比他强,他就得服人家,要不然就会像他小时候挨他爹揍一样,让人家给白白收拾了。

司老大比他厉害,他就得服,甘愿给他当小弟。

高崎也比他厉害,他也得服。为了个按摩女,高崎让他拿五千块,他就得乖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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