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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盗风骑 (1 / 3)

北荒相对于大夏,真正称得上是地广人稀,好几天没见着一个人是常有之事。

刚开始杨念也没在意,可是这一天,他看着前面一串还没有被全部风沙掩盖的蹄印,脸色却严肃起来。

在北荒,势力最大、地盘最广的自然是白狼族!

可若说起最嚣张狂妄的,确要属荒原上杀之不绝的那些马贼。

这些人称得上是真正的无恶不作、凶残狠毒!

白狼族和他们比起来,都能称得上像个乖巧宝宝。

一群马贼一般人数都不会太多。

不光有白狼族人,也有夏人,更有修习了各种邪门歪道的散修、北荒信奉邪神,也就是除了白狼神以外的野祭祀……

杨念要找得便是这片区域最为活跃的马贼群之一,盗风骑。

这也是他北上之时,郝小刀给的听风司联络暗子之一。

显然盗风骑与听风司关系不浅,甚至可能就是听风司专门扶持起来的。

顺着马蹄印,杨念慢悠悠的走着。

修行到了他这等境界,自然还说不上明心见神,可只要自己想做的事情,冥冥之中自有灵觉。

这些马蹄印形如碗口、切分四瓣,分明是良驹所留。

虽然蹄印杂乱不堪,却方向一致,显然是一队精锐骑兵经过所留。

在北荒,能有这种规模有一定是狼骑与荒盗。

狼足形若梅花,所以这里一定是荒盗所留。

此时,他也顾不得吝惜法力,方寸步一展,满是灰黑沙砾的大地上,顿时掀起了一道流光,朝着前方电射而去。

十方窟,这是北荒中有名的险地,占地足有百里方圆。

这里处处石山圲佰勾连、无数峡谷、洞窟暗道纠缠,有些甚至连通了地下、阴河。

传说自此地现世至今,还没有任何人能走出这片迷窟险地。

十方的意思,是除了东西南北米字八方以外,还有阴河、地下两方通道连通外界。

这也是方圆千里的脏物集散中心、情报信息买卖之处,所以虽然此地寸草不生,可却是人来人往,别有一番繁荣兴盛。

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这地方却正是北荒中荒盗的大本营。

这也是其不怕北荒白狼屡次围剿、逍遥至今的重要原因。

再加之荒盗一旦出手,向来是鸡犬不留、寸草不生,连个苦主都找不到,而且欺软怕硬得紧,从来就没有硬吃过白狼骑。

所以白狼族方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反正倒霉受苦的全是些小部族,夏人走私商队,以及最为低贱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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