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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楚律 (1 / 2)

叶暮雨顺势点头答应了:“既然如此,那你就背吧,娘在这陪你。”

叶暮雨现在的任务就是教他认字,加背诵,至于内容,不一定非要是四书五经。

给楚金找了事情做,叶暮雨这才看向楚子萝。

楚子萝眼里也有羡慕,叶暮雨想了想,问:“子萝,娘认识的字不多,先照着百家姓教你如何?”

“娘,好,我愿意。”楚子萝连忙答应,生怕叶暮雨后悔。

叶暮雨就坐下来,先教了楚子萝百家姓里前四个字。

“赵,钱,孙,李。”

“这四个姓氏,你想想看,我们村里,有谁是姓这个的。”

杏水村是个大村,除了楚氏家族,还有其他的家族也很旺盛。

叶暮雨这问话一出,楚子萝就掰着手指头说:“吴姐姐的娘亲就姓赵,原来赵婶子里面的赵是这么写的……”

叶暮雨直接让她跟身边熟悉的人说起来,再认字,就简单一些。

等见两个孩子都读书去了。

她才想起来,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类似新华字典的工具书,若是有,买回来,两个孩子以后认字就简单多了。

她想了想,好像古代第一本字典叫《说文解字》,既然是从东汉流传下来的,想必这个名叫大楚的朝代,也是有的。

叶暮雨放下心来,伸手从书架上,把早就惦记着的《大楚律例》拿了出来。

很厚,足足有三个砖头那么厚。

翻开就是一些洋洋洒洒写着大意是必须遵守律法,忽视律法砍头的警告。

然后又引出,这律例是由哪些人编写,属于什么职位等。

叶暮雨看这书第一反应就是,很威严,严肃,甚至是肃杀之气。

看完前面类似简介的内容,才是正题,紧接着就全是案例。

例如偷盗罪。

“窃货曰盗”,“害身曰贼”。

偷窃财物称为“盗”,侵犯人身安全的为“贼”。

只是谋划而没有实施偷窃的,要被竹板或荆条打四十七下。

偷东西没得逞的,打五十七下。

赃款在一吊钱以下的,打六十七下。

达到十吊时,判处徒刑一年,并且每增加十吊,多服刑一年,但最多不超过三年。

同时,为了惩戒偷盗者,《楚律》还采用了自汉代文帝时就已废除的肉刑,初次偷盗的在左臂上刺字,再犯就在右臂上刺字,如果偷第三次,就在脖子上刺。

足以看出,《楚律》已经得到了慢慢的完善,那这么说来,至少这个朝代,发展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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