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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一) (1 / 3)

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人员对肖媛居住的公寓里里外外进行了采样,只发现在阳台上留有一点点痕迹,阳台护栏上有衣服的划痕,但是不自然,可以确定是杀人现场,初步推断是从阳台摔下去,还需要调取遗体DNA,才能进一步确认。

“凶手开着车来到这里,车上有两个人,一人去了肖媛的公寓,一人在楼下等候。应该是楼上的人杀害了肖媛,然后车上的人冒充肖媛搭乘出租车离开。之后凶手等到凌晨1点多的时候,用车子把尸体运载到桥上,把尸体推下去,伪装成自杀。然后带着那个冒充肖媛的女人离开。”陈雨飞认为这是最合理的推断,“但是凶手并不知道,那天凌晨桥上刮过强风,所以摆放了一双鞋子,想要让自杀的事实更加逼真,结果却弄巧成拙了。凶手一定是知道我们对肖媛产生了怀疑,这才杀人灭口,并且拿走了相关的证据。”

肖媛一定是掌握了凶手的什么秘密,而且这个秘密,很可能关系到倪艳琳和崔浩的死。

DNA比对结果一致,从二楼阳台摔下的,确定为肖媛,有人假冒肖媛,伪造她自杀的假象,也得以确认。

警方分别找沈均天和南薇问话。在肖媛的死亡推定时间,南薇依旧没有不在场证明,她的说法是一个人在家中睡觉,什么人开走了她的车,她表示毫不知情。而沈均天承认了他和方倩倩的私情,称那段时间他在方倩倩的住处与她幽会,方倩倩也证实了沈均天的说法。

虽然程逸颉再一次通过监控画面认定,冒充肖媛的女人是方倩倩,极有可能是沈均天和方倩倩合谋害死肖媛,并相互制造不在场证明,但警方苦于没有其他的证据。2月15日当晚,沈均天又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与崔浩的死有关,几起关联案件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陈雨飞为此愁眉苦脸的,忍不住请教程逸颉,希望他能提供一些有启发性的思路。

“如果崔浩、倪艳琳和肖媛的死都是同一人所为,根据那人惯用的伎俩,2月14日清晨在酒店退房的,很有可能不是崔浩本人。”程逸颉思索后说,“杨惜柔说过,崔浩长得非常帅,让人过目难忘。但是值班的酒店前台女工作人员小李对于那人的容貌印象很模糊,却记住了他的手上戴着一枚很特别的戒指,这说明,那人是有意把别人的注意力引到他的手上,而忽略了他的容貌。他的容貌应该是经过了伪装,例如戴上帽子、墨镜,他的目的是,通过那枚戒指,来证明崔浩的身份。

前一天晚上给会务组负责人打电话的,应该也不是崔浩本人,参加会议的人那么多,负责人不可能认得每个人的声音。我的猜测是,在负责人接到电话之前,崔浩已经遇害,之后凶手冒充他给负责人打电话,称要提前返回英国,第二天清晨又戴上他的戒指,冒充他办理退房手续,这样一来,就没有人怀疑到崔浩的失踪,而他也巧妙地利用了时间差,为自己撇清嫌疑。

陈雨飞恍然醒悟:“对啊,我们的调查是从2月14日崔浩退房之后开始的,看来应该重新调查监控录像,把时间往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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