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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借酒泡妞 (1 / 3)

成都,千年古城,十大古都之一,是此时除了大宋京城开封以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

成都百姓生活富足,节奏缓慢,幸福指数明显较高。

此时四川还没有麻辣火锅,也没有辣椒,但川菜的雏形已经起源,饮食方面明显优于开封。

凌坤徜徉在热闹的街市上,吃着极具特色的小吃,身边还有美女相伴,时不时还能牵个手,或趁她不注意亲一口也不会出什么大意外。

生活简直太幸福了,凌坤都不想回去了。

“我现在才知道,刘禅真是个傻子。”凌坤感叹道。

“为什么?”赵明月疑惑地问道,因为当下有一种说法,意思是刘禅并不傻,只是为了保命装傻而已,很多文人学者都认同这种说法。

凌坤嘿嘿笑道:“蜀地这么好,他居然乐不思蜀,不是傻子是什么?”

赵明月噗嗤笑了一下,白了他一眼说:“蜀地这么好,你不会是乐不思宋了吧?”

“呃。”凌坤吓了一跳,赶忙说:“怎么可能,成都本来就是大宋的嘛,再说成都再好也没有赵明月啊。”

“这还差不多。”赵明月忍住笑意朝前走去

凌坤前世没有来过成都,但对成都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为川菜,二是因为赵雷的《成都》。本来他打算自驾游川藏的,可惜活生生被雷劈了。

“哎,明月,我给你唱首歌吧。”凌坤紧走几步赶上赵明月。

“你没病吧,大街上唱什么歌?叫人看见还以为你是卖唱的。”

“我小声点,只唱给你听。”凌坤说。

“好吧,那你唱吧,别叫人听见,我嫌丢人呢。”赵明月斜睨着他说。

凌坤清清嗓子,开始唱《成都》: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唱到此处,自然攥住了赵明月的手。)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

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赵明月听着凌坤沙哑的哼唱,不由地如痴如醉,连自己的手被凌坤俘虏了都不知道。虽然歌词与旋律完全不同于当下的风格,但优美的曲调和意境是完全相通的。

“你怎么会唱成都的歌儿,以前来过这里?”赵明月问道。

“没有,我专门给你创作的。”凌坤大言不惭,反正赵雷也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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