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竹林奇遇 (1 / 3)

叶春妮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

这狗瘦不伶仃的,她毒死它有好处?还浪费她一粒花生糖。见过被害妄想症的,没见过丁婆婆这么严重的妄想症。

她在心里吐槽,脸上依然是笑眯眯的,同时把手电筒和花生糖递过去:“丁婆婆,谢谢你昨晚借的手电筒,我给你还回来了,上午进城买了一些花生糖,不嫌弃的话请收下。”

丁婆婆从鼻子里冷哼:“想毒死我的狗就算了,还想毒我这个老婆子?”

叶春妮:“……”

终于知道这位老婆婆为什么要远离村子,选择自己一个人独居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三句话里有两句半都是揣测别人有恶意,左邻右舍能受得了才怪。

想到这里,叶春妮抬头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遍丁婆婆住的屋子。

昨晚半夜三更的看不清楚,现在看清后,心里直呼好家伙。

别看丁婆婆是把房子建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还建得不错咧。建筑用料一眼看出是用青砖大石,房子四四方方的,很有以前大户人家的那种规模。

她住的老屋和这里一对比,真真成了土鳖房子。

再往里头看清楚一些,院子里头还停靠着一辆黑色的二十八寸凤凰牌自行车。

啧啧。

八十年代的凤凰牌相当于是脸面,骑出去那回头率杠杠的。

丁婆婆一个孤寡老人,家里还有这种物件,真让人有点好奇。

但是叶春妮向来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快速打量完院子后,视线收回来,结果不偏不倚对上丁婆婆恶狠狠的眼神。

“你眼睛到处看什么?”

丁婆婆往她面前一站,挡住她大半视线,“是想谋算我老太婆的东西?”

叶春妮装傻听不懂,把手电筒和花生糖同时往丁婆婆怀里一塞:“花生糖好甜的,再次谢谢丁婆婆的手电筒哈。”

说完,不等丁婆婆反应过来,她已经快速往竹林里走去。

啧,这老婆婆的脾气有够厉害的,随时随地都要吃人一样。当然,她也不是犯贱,非要用自己的热脸去贴冷屁股,而是她接下来要做的事会时不时从丁婆婆的房子门前经过,想着打好点交道总是没错的。

看着叶春妮走进茂密竹林的背影,丁婆婆站在原地紧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再也看不见,她把手里的花生糖往地上一扔,叫大黄狗,“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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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妮钻进竹林后,视线如同装上了雷达,开始搜索地面上哪里有隆起的,并且开裂的土壤。

她计划过了,在还没想好方法让蚯蚓能快速变成地龙干之前,可以先挖春笋进城卖,赚一波季节性的生意钱。

过了立春,所谓“尝鲜无不道春笋”。当年连唐太宗都对春笋朝思暮想,着迷“鲜镜”,每年春笋上市,还要召集群臣共赴笋宴。

可见从古到今,春笋在饭桌上都是有一定市场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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