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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四章 有瑕疵的法则领域 (2 / 3)

然而为何光幕对自己却没有用处,难道牺仅是针对妖族?

林轩以手抚额,脸上满是疑惑。

突然,林轩却像是想起了什么。

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瞳,然后将神识沉入其中。

这御灵心得,还是林轩从下界带上来的,虽说是人界之物,但也是御灵宗历代祖师心血所集,即便现在看来,依旧是很有用处。

林轩闲来无事的时候,也研究过。

此时他表面一动不动,其实神识却在里面飞速寻找着。

突然,一行金字映入眼帘,写下这段记载的是御灵宗第三代祖师,外号叫做兽痴,论修为,他不是当时御灵宗最强的一个,但关于各种灵兽的见识,那绝对是远非常人可比。

在历代同门中可排第一。

注意,是历代!

在此人笔记中,则有这么一段,老夫某次外出,曾偶遇一天生灵物,此兽形如毛球,四肢细短,形态滑稽可爱,然而却是天下兽族的克星,能祭出一乳白色光幕,凡是笼罩在其中的妖族兽类,都只能任由牺摆脱。

然而此光幕只对普通的妖族兽类有用。

对人则毫无效果,同样的,妖族如果能够施展化形之术,变化为人形以后,则光幕也会同样失去效果。

比如说一头高阶妖兽,他是人类形态的时候小毛球拿牺无可奈何,可牺一旦现出原形,以兽类的形态出现,小毛球则轻易就可以讲其灭杀掉了。

这段记载,林轩以前也曾浏览过,只不过那时候,完全没有往自己走失的灵兽身上去想,甚至抱着几分怀疑的态度,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

没想到却是真的!

林轩心中一片火热,在光幕中能够秒杀所有的兽族,这种神通,不就是传说中的法则领域么?

我的领域我做主,里面天地法则也要为我所用。

林轩如今已是灵界的修仙者,见识却是要胜过那兽痴许多。

领域,传说是渡劫期修仙者才能领悟的东西,在里面,可以运用,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天地法则。

如今想想,那白色的光幕,与传说中的领域,相似以极,只不过有瑕疵,牺的领域,只对野兽形态的妖族有用而已。

为何会如此,林轩不晓得,不过这灵兽,林轩是一定要收回来的,在某种情况下,可是大有用途。

想到这里,林轩望向小毛球的表情,也变得热切以极。

他双手一握,随后将右手平举,一团青蒙蒙的光晕,从掌心中浮现而出,随后变成一拳头大小的光球,光球正中,有一丝血色,可惜已经非常的单薄,这小家伙与自己分开了数百年之久,当初所签订的认主协议,如今已没有多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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