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接个人 (1 / 3)

叶听白:“好,这个跳过,下一份!

现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面临异化成怪物的风险,这个大部分都清楚,而为了清除这种怪物,秩序所每年大概要死近万名断罪师。

你们都说生命无价,生命平等,现在这个世界断罪师和普通人的数量比,接近十万比一。

哪个重要,你们心中该有一个秤。

所以我觉得今天这个案子,不适合让法官来判,我要求这个案子由陪审团来判,不是在座的这些人,而是屏幕前的每个人。”

高明远:“胡闹!这不符合程序!”

孙昌平:“我觉得可以,复杂案情法官无法裁定的,可以由陪审团进行裁定,而被告可以选择陪审团的群体。

这是被告的特权,只是这次被告所选择的群体比较宽泛而已。”

叶听白对着那个老头点了点头,那个就是裴美红给他介绍过的,五名法官中唯一一个来自秩序所的人,曾经跟谢采有交情,叶听白本没想让他帮自己,不过帮了更好。

一般来说,法官的判决都会比陪审团轻,而且轻不止一个等级,因为陪审团判案非常情绪化,法官判案最大的依据是法律。

但现在这个案子法律说不清,关于秩序所的职权本就模糊不清,可以处理危害安全的人,却没说可以羁押二十年。

显然秩序所做的事,有瑕疵。

如果让法官来判,这个案子没有赢家,会比较中立,最多结果偏向于段西,让秩序所随便道个歉就完事了,但叶听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在污染眼中,非黑即白,秩序所道歉,那就是秩序所输了,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所以还不如让陪审团来判,陪审团的判决更加情绪化,量刑一般较重,所以在这个世界是否启用陪审团是被告的特权。

而且陪审团的人员选定是法院,但被告可以指定某个群体,比如工人、比如老师,让那些跟自己想同职业的人,更能理解的自己的难处。

被告指定人群,法院选择人员。

法官站在法律之上,而陪审团则是站在道德与感情之上。

假设一个老师体罚了学生,导致学生受伤,如果法官来判,百分百的入狱,伤害罪。

但如果让陪审团来,被告指定老师群体,那结果可能就天差地别了,老师体罚必有缘由,原因合理,孩子就该罚,受伤不重,可以无罪释放。

这上哪说理去?

所以这种案子大部分都闹不到法院。

高明远:“不行,实行难度过大,如果想启用陪审团,请指定人员,由本庭选择后,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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