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1 / 3)

按理说都民国了,应该比大清好,而且西风东渐,随着西方民法的“一夫一妻制”理念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以及女权运动的兴起,妾制越来越受到舆论的抨击,被认为是封建糟粕的表现之一,而政府的对策则是消极地不承认妾的身份,间接否认纳妾行为,即回避妾制问题

所以说中国虽说是民国了,但到了民国10年的今天还是按着民国4年北洋政府编成了《民律亲属编草案》7章,这实际上是《大清民律草案》的再版,其章目大致与大清民律亲属法草案相同,只是删去了极少数民国绝对不能用的条文。

北洋政府的民法草案基本沿续《大清民律草案》,其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出现妾的字样,却仍有“嫡子”、“庶子”的法律规定,无疑默认了妾制存在的合法性,默许了妾的继续存在。因此民国民法对纳妾的明认与默许导致社会纳妾之风仍然盛行,社会各个阶层无不充斥着蓄妾家庭。

但幸好《大清民律草案》并不是《大清律》这么早的法律,现在到也还算适用。

只是王文武看着眼前都不大的女孩,也是头疼,北方天灾人祸的,大都十岁左右就订婚了,尽管北洋政府制定的《民法》中规定:“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媒人带着王文武看了好几个十三四岁即嫁的。

和媒人说了别老带着去相这么年纪小的,就感觉自己突然多了个闺女样的,好在王文武媒钱给的足,媒人也没说什么旁的,今倒是带着看十五六岁的姑娘。

王文武知道不能露财,所以只和媒人说了BJ城里的院子,和管事的差事。家中小有家资的也不愿意自家的闺女给小康之家的人当小妾,而且这人家里已经有三个了。

所以相的家里基本都不富裕,姑娘看着干干瘦瘦的,王文武相中了一家的老三叫盼弟,老大和老二都嫁出去了,盼弟底下还有四个妹妹,盼弟的爹打算用王文武给的彩礼再娶一个,说盼弟的母亲就生不出男孩,特别是在听到媒人说王文武有几个男孩的时候,那是羡慕的不行。

还问王文武是不是有什么诀窍不成,王文武连忙推说没有,可盼弟的爹爹就是不信,各种拐弯抹角的打听。

这生男生女可是涉及基因工程的,王文武怎么可能知道,不过现在九个孩子里,七个男孩,还是让胡同里的男女老少羡慕。

见王文武如此,也没摆岳父的架子,毕竟他嫁女和卖女其实差别不大,张沐恩好歹还有一个包袱,盼弟就只有身上的衣服,而且满是补丁,王文武估计要不是姑娘不能光膀子,盼弟爹还真有可能让盼弟光溜溜的跟王文武走。

就一纸文书一百大洋这个叫盼弟的女孩就是王文武的妾室了,出了盼弟家,王文武也没犹豫,现场与媒人结清钱,虽然钱不多,但像王文武干脆利落的不多,走的时候还说了几句吉祥话。

与媒人告别后,王文武看着身旁干干瘦瘦的盼弟,正茫然的看向四周,盼弟其实长得挺漂亮的,但家里没钱吃的不好,才瘦巴巴的,王文武伸出手要牵住盼弟的,但盼弟像是被吓到样的,躲开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